海外投资的税务问题

By Justin Bender 和Dan Bortolotti | July 4, 2015 | Last updated on July 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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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组合中配置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股票,分散投资,能带来可观的收益,但这样的收益也需要付出代价–海外预扣税。

很多国家对分派给外国投资者的股利征税。例如,美国政府对支付给加拿大投资者的股利征收15%的税。由于这些税项在股利支付前就已预先扣缴,往往被投资者忽略。

严格来说,美国对支付给加拿大投资者的股利所征收的预扣税率是30%,但如果客户填写美国国税局的W-8BEN表格,预扣税率则可降至15%。

海外应付预扣税的金额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包含股票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或共同基金的结构。加拿大指数投资者持有美国和其他国家股票的方式通常有三种:

  • 通过在美国上市的ETF产品;
  • 通过持有包含美国上市ETF的加拿大上市ETF产品;或
  • 通过直接包含外国股票、在加拿大上市的ETF产品或共同基金。

在上述情况下,投资者都需要缴纳股票所在国征收的预扣税,无论是美国、北美以外的发达市场(西欧、日本、澳大利亚),还是新兴市场(中国、巴西、台湾)。我们称之为“一级” (Level I) 预扣税。

当你通过包含美国上市ETF的加拿大上市ETF产品间接投资海外股票时,可能还需要缴纳所谓的“二级” (Level II) 预扣税。二级预扣税是指美国上市ETF向加拿大投资者支付股利之前,美国政府额外征收的15%的预扣税。

一级海外预扣税可以比作从外国(包括美国)搭乘直飞航班返回加拿大时支付的离境税。二级预扣税可以比作搭乘海外航班返回加拿大,在美国转机时支付的二次离境税。

第二项关键因素是持有ETF或共同基金的账户类型。

不同的账户类型 — 注册退休储蓄计划 (RRSP)、个人应税账户、企业账户和免税储蓄账户 (TFSA) — 适用不同的海外预扣税规定:

  • 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账户(或其他注册退休账户,如注册退休收益基金账户(RRIF) 或锁定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账户)直接持有美国上市的ETF时,免征美国预扣税(但仍需要缴纳其他国家的预扣税)。
  • 上述免税规定不适用于免税储蓄账户和注册教育储蓄计划账户 (RESP)。
  • 如果通过个人应税账户持有海外股票,每年会收到标明已缴海外税款的T3或T5明细单。通常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Line 405的海外税项抵免,即可返还这部分税款(由于注册类账户不提供已收股利的税款明细单,已缴纳的海外税款无法返还。)

一般而言,通过应税企业账户持有海外股票,则节税效益不如应税个人账户。

Justin Bender 和Dan Bortolot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