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定受益人之前应认真考虑

November 24, 2013 | Last updated on November 2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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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其实很简单:它的目的就是告诉您的继承人谁能获得什么遗产。当然,法律用语是很复杂的,不过受益人的指定就简单多了。您需要做的事情就是…..

多思考一分钟。如果您不了解如何指定受益人,那么您的遗产 — 以及继承人都会为此付出代价。

实际上,受益人的指定既不简单也不会直截了当。如果您不小心谨慎,您最终会遭遇各种意想不到的法律、财务和个人后果。

首先,不要假设。相反,您应花一点时间了解有关受益人指定方面的一些常见陷阱,以此确保有关谁获得什么遗产的决定不会触发遗产规划方面的大问题。

好的建议

多数受益人的指定都建立在良好意愿的基础上:希望遗产分配尽可能简单;努力减少立遗嘱人去世时的遗嘱认证费;或者希望将遗产平均分配给子女。

为达成上述目标,很多人都依赖两个经过检验且可靠的遗产规划策略:

  • (a)直接指定资产(须为允许直接指定的资产)受益人:在很多省份,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s)、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s)、养老金、人寿保单和其它一些资产都会允许您直接指定受益人(魁北克例外 — RRSP、RRIF和类似财产的受益人必须在遗嘱中指定)。
  • (b)与继承人共有资产:联权共有是转移较大资产所用的常见方法,比如房屋或村舍等。

通常情况下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策略:资产直接转移给指定受益人,无需进行遗嘱认证。这不但可以节约大笔认证费用,还可以极大加快分配过程。

意想不到的后果

但是,如果人们不考虑这些策略与遗嘱意图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就会出现问题。请参考以下几个案例:

与遗嘱抵触 — 多数情况下,联权共有以及RRSPs和RRIFs项下受益人的直接指定优先于遗嘱的指定。因此,如果您和大儿子共有房屋,但是您在遗嘱中将房子指定给两个儿子,那么联名所有人 — 大儿子的要求就会具有优先性。

资产转让的问题 — 很多人都认为当资产,比如RRSPs从一家金融机构转到另外一家金融机构时,受益人指定会自动转移。然而情况不是这样的。在最坏的情况下,应由特定继承人继承的资产反而最后通过遗产转移了 — 这是因为受益人的指定在转移后没有更新或变更。

分居或离婚 — 配偶正式分开不会自动撤销之前的受益人指定。尽管各省处理这种情况的方法不同,但是多数情况下,必须在以前的指定被撤销前指定新受益人。

税负不平等 — 在多数司法管辖区,已故遗嘱人所欠债务和税费必须在资产分配前偿还和缴纳;这些款项通常从遗产中支付。这可能会导致遗嘱人税负分配不平等。比如,如果您指定儿子作为您RRSP的唯一受益人,而将剩余遗产留给女儿,那么您的女儿最终可能为您的儿子缴纳遗产税。

家庭矛盾

受益人指定不当所造成的最坏后果是,它经常给家庭带来矛盾。

家庭成员对他们所应获得的死者资产份额争吵不休;子女对父母的遗嘱产生法律质疑;以及由于受益人指定含糊不清,导致家庭各成员为得到他们的相应份额相互争吵。这一切不仅可能发生,而且如果您没有清楚地指定受益人,这种情况发生概率还很大。